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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
来源: 方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 2025-11-05 11:15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利人名称 | 不动产坐落 | 证书(证明)名称 | 证书(证明)编号 | 公告废止依据文件 | 不动产权类型 | 备注 |
1 | 方山县宏发建材有限公司 | 方山县圪洞镇水沟村 | 《房屋所有权证》 | 证书无法收回,《房屋所有权证》档案中未记载证书号 | 山西省方山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年4月23日)、(2025)晋1128执244号之二《执行裁定书》 | 房屋所有权 | |
2 | 方山县宏发建材有限公司 | 方山县圪洞镇水沟村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方国用(2014)2800G57 | 山西省方山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年4月23日)、(2025)晋1128执244号之二《执行裁定书》 | 国有土地使用权 |
方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4日
晋公网安备1411280200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