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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

来源: 方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 2025-11-05 11:15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利人名称

不动产坐落

证书(证明)名称

证书(证明)编号

公告废止依据文件

不动产权类型

备注

1

方山县宏发建材有限公司

方山县圪洞镇水沟村

《房屋所有权证》


证书无法收回,《房屋所有权证》档案中未记载证书号

山西省方山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年4月23日)、(2025)晋1128执244号之二《执行裁定书》

房屋所有权


2

方山县宏发建材有限公司

方山县圪洞镇水沟村

《国有土地使用证》

方国用(2014)2800G57

山西省方山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年4月23日)、(2025)晋1128执244号之二《执行裁定书》

国有土地使用权




方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