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方山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5-09-17 17:47
权利人王探生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建安路建行家属院小区1号楼202室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房产证档案中未记载证书编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方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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