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山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 通知
来源: 方山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5-07-15 17:15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函〔2025〕152号)和《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工作的通知》(晋农函〔2025〕117号)要求,现就方山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方山县2025年拟培训任务174人,培训方向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44人、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30人、种养殖技术技能人才100人。
二、申报范围
省域内大中专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协会、家庭农场,以及职教中心、农广校、农技推广机构、职业培训学校等。
三、申报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成立3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3.能提供满足培育需求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
4.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二)实践教学环节条件
1、具有满足培育主题要求的场地、实践教学场所、实施设备等。
2、要有真实的实践师资,有专业的实践教师进行实践教学。
四、申报需提交的资料
1.申报机构申请书。
2.申报机构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机构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报机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申报机构课堂教学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实训场所、设备照片。
6.师资证件。
7.申报单位其他获奖证书。
8.申报单位对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的承诺书,承诺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训专账,年度任务完成后进行项目专项审计。
五、有关要求
1、按照培训机构自愿申报的原则,向方山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申报机构对所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方山县农业农村局将对申报机构进行实地考察、审核。
2、培训机构要按照要求提供相关印证资料,并将所有申报资料一式2份,统一A4格式装订成册,于7月18日18:00前报方山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王茜华 0358—6022109
方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