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浏览

方山县工信和科技局 关于征选方山县“政府消费券”发放网络服务平台的公告

来源: 方山县工信和科技局 发布时间: 2025-04-25 18:33



各有关单位:

为组织开展方山县第二季度“政府消费券”发放活动,提高公平性、公正性、便捷性、真实性、安全性,根据市县安排及要求,面向县域内单位公开征选1家网络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依托互联网技术,发放电子消费券,实现消费券申领、核销、补贴发放等功能,为参加活动商户提供POS机终端以及业务指导活动服务。

二、服务平台应具备的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并拥有相应资质。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或《支付业务许可证》。依法登记设立;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惩戒且在惩戒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具备稳定的技术保障能力。能够对消费者、销售主体提交、上传的有关销售资料进行审核并数据汇总,并确保资金能够顺畅流通至终端客户。

(三)能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保存完整的销售和核销数据;提供资金清算报告;接受商务、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以及有关部门委托的机构自由抽取、核查平台的核销数据;配合有关部门收集销售主体的违法违规情况。未经县工信和科技局许可不得公开或与第三方机构交流、共享相关数据。

(四)能有效保障资金安全。需具备足够的风险防控能力,保障交易的安全性。

(五)有较强的运营服务能力。针对此次活动,不得要求商户和消费者在使用中新开任何银行账户,不得向政府部门、商家、消费者收取服务费用。拥有专门团队,及时处理用户投诉,保障消费者权益,有效防范舆情发生。能够积极利用平台自有渠道开展宣传,扩大活动知晓率及参与率。

(六)其他。本次征选不接受多个平台组成联合体共同申请。服务平台由县工信和科技局负责公开征选,确定后服务平台与县工信和科技局根据活动方案或工作安排等制定服务具体内容,并签订协议。

三、入选平台确认流程

(一)企业报送申报材料。

(二)县工信和科技局召开评选会议,根据评选结果确定拟入选平台企业。

(三)向社会公示拟入选平台企业,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确定为入选平台企业。

四、申报材料

(一)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或《支付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盖章);

(三)承诺书(承诺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真实有效、保证服务质量和项目进度等,盖章);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申报单位简介(机构简介、经营情况等)

(六)实施服务方案(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陈述)

(七)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须按照上述顺序装订并加盖骑缝章。

五、申报要求

凡有意向参与服务平台征选的企业请于2025年4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达县工信和科技局。逾期未送达纸质材料不予受理。

地  址:县工信和科技局

联系人:商贸股 张翼 15935875180

联系电话:0358-6022448



方山县工信和科技局

2025年4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