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山县委政法委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方山县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 2025-04-08 10:22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6月2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委政法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0月10日,巡察组向县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政法委高度重视,针对反馈的问题,逐条研究,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本原因,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全力推动整改,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县委政法委围绕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一逐条建立清单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措施,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实处,取得实效。经自查自评,巡察反馈三个方面13个问题已整改12个,正在整改1个,建章立制8个。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情况
1.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有差距。
整改情况:64名民警已全部下沉至对应行政村,214名网格员也已到岗到位开展工作。各镇召开了推进警网融合推进会暨培训会议,建立了警网融合工作微信群。印发了《方山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构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工作体系的实施方案》,制定了《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任务分解表》,重新梳理统计重点人员名单。
整改成效:已完成
2.“雪亮工程”建设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政法委对安装在重点部位、重要地段的前端视频监控损坏情况进行了详细摸排,给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发督促整改的函。
整改成效:暂未整改
3.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有欠缺。
整改情况:结合《方山县“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细化排查标准,制定《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任务分解表》。明确要求网格员排查范围不仅覆盖村民居住区域,还要将企业、校园周边、医院附近等重点区域纳入日常排查范畴。县综治中心明确对各镇上报的风险隐患台账按照风险类型进行分类管理,确保数据准确、内容完整。
整改成效: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政法宣传范围不广。
整改情况:县委政法委制定2024年“12·4”宣传活动和2025年全年宣传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法律“五进”宣传活动1次,在各镇进行法律知识讲座7次。
整改成效:已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县级“一站式”矛调中心发挥作用有差距。
整改情况:在原有3名工作人员基础上,通过内部选调方式,新增5名丰富调解经验的工作人员,配备了全新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桌椅、饮水机、文件柜等设施。制作并上墙的新图板内容丰富、设计合理。制定了《方山县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方山县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工作方案》。
整改成效:已完成
2.法学会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县法学会在2024年10月份开展理论研究工作,并召开会议,对微小课题的研讨成果有一篇。县法学会在2024年10月份新进入一名法学专业的事业人员。目前,法学会已经满编。并且在下半年广泛吸纳会员,新增会员4人。
整改成效:已完成
3.对执法检查室工作重视不够,推动不力。
整改情况:政法委已调整办公室,设置一间固定执法检查室办公室;通过开会研究调整人员分工,制定职责分工文件,以保证执法检查室工作有专人负责。通过开会研究执法检查室的工作,已制定《关于开展政法系统督察巡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对县司法局、圪洞镇进行督察。
整改成效:已完成
4.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按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完善规范,已将原始资料附入财务凭证中。
整改成效:已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监督检查党组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
1.选人用人不合理。
整改情况:通过开会研究决定,重新调整了职责分工。
整改成效:已完成
2.政法队伍建设有差距。
整改情况:截止目前已开展4次警示教育学习会,4次政治理论学习,并制定了日常学习方案。
整改成效:已完成
3.对乡镇政法工作人员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各乡镇抽调备多名责任心强、具备一定信息技术基础的工作人员,兼职负责视频监控室值守工作。制定了详细的视频监控室值班制度,明确规定了值班时间、工作职责、交接流程等。组织了2次网格员专题培训活动,培训内容不仅包括法律法规、政策解读、警网融合等基础业务知识,还增加了矛盾纠纷调解技巧、信息采集与上报规范、等实用技能课程,下发了《网格员考核培训机制》。
整改成效: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的不实。
整改情况:通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整改会、工作计划研讨会,已经按季度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和谈心谈话。
整改成效:已完成
(四)聚焦巡察、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落实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2025年2月26日认真开展了民主生活会,3月24日开展了组织生活会。
整改成效:已完成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强化整改力度。围绕全面完成整改落实工作,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和“回潮”。对尚未整改到位的事项,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要求,持续跟踪督办,定期了解进度,确保按照既定工作计划加快整改,做到不解决问题不放手,不达到标准不销号。
(二)持续抓好建章立制。坚持整改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既落实“当下改”的措施,更注重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及时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推动整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通过认真制定完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夯实党的战斗堡垒,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三)持续深化成果运用。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对政法工作的要求结合起来,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政法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机关班子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结合起来,真正做到通过巡察整改举一反三,实现全县政法工作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