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方山县信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 情况的通报
来源: 方山县信访局党组 发布时间: 2024-10-18 11:10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信访局党组进行了政治巡察。2024年4月12日,县委巡察组向信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扛牢主体责任,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动巡察整改
县信访局党组切实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务实的作风,扎实推动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一)迅速召开会议,组织专题研究部署。4月12日上午,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为尽快推动整改工作,4月12日下午党组书记召集班子成员召开了巡察整改党组专题会议。对照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班子成员主动分析了管理上、作风上、思想上、落实上、带头上等五个方面存在的案件办理不规范、群众诉求解决不到位、理论学习不坚持、参与接访下访少等问题,深入查找出了重视不高、跟踪不实、办法不多、责任不紧等问题产生根源。为有序推进整改工作,班子成员主动带头领办重点反馈问题,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督促责任科室深入剖析问题根源,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推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整改工作合力。为统筹抓好长期整改、持续整改,确保整改成果落地见效,党组书记认真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成立了以自己为组长,各党组成员任副组长,信访服务中心主任、督查室、办公室相关科室负责人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组。4月22日,组织召开了局长办公会议,会议上对各股室、各责任人、各整改任务进行了详细安排,为整改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全面对标对表,细化各项整改举措。围绕县委第四巡察《关于对县信访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县信访局党组聚焦三个方面15个问题,多次与组织部干部科、宣传部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联系,对整改方案中股室长职位长期空缺、意识形态工作方法等存在问题主动对接沟通,深入查找问题症结所在,逐一建立清单台账,明确整改问题牵头领导、整改问题责任股室、整改问题责任人、整改问题具体措施、整改问题整改时限,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抓到底”的整改工作机制,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四)完善制度体系,巩固长期整改成效。为防止整改问题反弹回潮,巩固整改成果,县信访局党组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关键环节,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制度和机制,从源头上防止问题的发生和反弹。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越级走访治理工作的六条意见》(方信联发〔2024〕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委政府办公大楼内部及周边信访秩序的意见(试行)》(方办发〔2024〕6号)等文件,进一步提升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聚焦问题根源,坚持以精准科学的措施推动巡察整改
县信访局党组围绕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一逐条建立清单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措施,扎实有序推进整改,取得了初步成效。反馈三个方面15个问题已整改14个,正在整改1个,制定整改措施36项,建章立制3个,具体情况为:
(一)聚焦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
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局党组在学习领会精神实质贯彻落实上存在不足,未能根据掌握的信访工作重点难点,充分开展综合研判,找到工作差距和不足,举一反三,加以改进。
(1)理论学习不到位。2021年2月市信访联席办转发省联席办《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中要求“各级信访部门把此精神纳入党组学习内容,作为信访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但信访局党组未把此项工作作为第一议题及时组织学习。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中共方山县委宣传部《关于2024年全县干部理论学习安排的通知》(方宣发〔2024〕1号)精神,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负责、党组书记审定,制定了《方山县信访局党组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安排办公室专人1名,梳理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本行业本领域相关的重要指示批示,列入《方山县信访局党组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三是常态化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党组会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讲话精神。今年以来,已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内容18次。
整改成效:已完成,长期坚持
(2)信访风险防控意识不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分析研判不足。局党组对有的信访件只是按要求转交给责任单位,没有提交联席会议集中研判,也没有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化解,致使发生了农民工在县政府门口拉横幅、围堵政府事件;对接到重点人员进行走访预警后,局党组只是通过包案领导和责任单位进行劝返,安排驻京人员接应,没有对上访人上访动机、联动处置、源头预防进行分析和研判,没有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距离“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准确把握信访工作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折不扣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忠诚履行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二是充分发挥县信访联席办统筹调度作用,针对房产、住建、教育、劳动社保等重点领域苗头性、倾向性、行动性、扬言类等问题,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分析研判趋势动向,及时解决好区域性信访多发情况、消化好行业性信访突出问题、化解好群体性信访重大风险、防范好传导性风险升级隐患,防止发生突发事件、涉访极端事件、网上炒作事件。三是组织业务人员学习国家信访局研究修订的《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程》、《国家信访局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程》等相关制度,围绕受理、转送、交办、督办、审核、回访等环节,规范工作流程、压实工作责任,全力提升信访事项办理质效。今年3月份以来,为进一步提升信访事项办理质效,组织峪口镇、积翠镇等信访业务人员进行了跟班学习。
整改成效:已完成,长期坚持
2.对标《信访工作条例》和“三到位一处理”信访工作要求有短板,破解信访难题不够有力。
(1)积极化解重复信访有欠缺。局党组面对某些信访人的
无理诉求,对信访人释法明理、思想疏导方面做得不够,出现一年进京走访多次,一直未息访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力度,聚焦有权处理责任单位是否做到书面答复对应群众诉求、做到答复内容包含法律政策依据、做到答复意见落实到位、做到教育疏导跟进到位进行检查抽查,倒逼问题实实在在解决。目前,针对上级交办、来访的案件及时跟踪,对答复不及时的及时出督办函进行督办,已出督办函30余份。二是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经济等手段和教育、疏导、调解等办法,推动信访事项化解,确保信访人事心双解,不再上访。今年以来利用上级疑难信访补助资金、公安机关依法对信访违法进行打击,多种手段推动了上级交办的12件重点信访事项化解。
整改成效:已完成
(2)破解积案方面尚有短板。局党组在化解积案方面还需加强,面对难题未及时组织召开信访联席会进行研究讨论,没有提出化解案件的明确措施,以致我县积案化解率不高。如2023年9月县信访局巩固拓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梳理出58件信访积案需化解,但目前为止,仍有10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积案未化解。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梳理欠缴职工社保、拖欠农民工工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土地征用占用等重点信访突出问题、重点信访事项,提交分管县领导及时接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加强政策供给,推动共性问题成批解决。二是发挥包案领导接待群众、牵头会商、研判化解、督办落实作用,协调调度积案化解。
巡察组发现巩固拓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10件未化解信访事项已全部化解,上报了组织部等单位。
整改成效:已完成
3.党组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有待加强,为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有差距。
(1)发挥信访工作“三项”建议权不够充分。局党组未定期对重点领域、重点人员进行分析研判,向县委反馈全县信访形势分析较少,没有针对化解信访工作的薄弱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致使我县信访量居高不下。如2023年1月至9月全县进京走访46批48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批次人次分别增加了84%和92%。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机制,及时推动解决越级访、重复访等信访突出问题。2024年2月2月,县信访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越级走访治理工作的六条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委政府办公大楼内部及周边信访秩序的意见(试行)》,上报县委常委会讨论研究后,分别以方信联发〔2024〕1号、方办发〔2024〕6号文件印发各机关部门。二是对未及时受理、未按规定办理、未落实处理意见、未及时处置风险隐患等问题的及时发出信访督办函。对进京访、赴省访、来县访、上级交督办案件已发出了及时稳控、及时接返、及时出处理意见、及时答复上访人等多种40余份督办函,积极发挥“三项“建议权。
整改成效:已完成
(2)指导基层信访工作有短板,“人民接访员”履职不到位。根据全市信访工作安排,2021年信访局在各单位及乡镇共设立447名人民接访员,局党组对接访员培训指导监督不到位,接访员工作主动性不足,将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的意识不强,履职发挥不充分。如2020年以来对基层信访工作人员培训仅2次;2023年全县信访总量773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各镇、县直各单位信访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4月上旬,县信访局采用分批培训方式,对各镇、县直重点单位信访工作人员开展了信访档案管理建立、信访事项办理办法、网上办理工作规程等内容的业务培训。5月21日,在方山县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修班上,对参加学习的全体学员(包括部分单位分管信访副职)进行了法治化培训。二是以“三项建设”为抓手,及时推动各级信访接待场所升级改造,形成信访问题发生后群众有地方反映、有人员接待、有牵头人员处理良好工作格局。目前。县信访接待场所已设计完成,进入财审阶段。各镇、各村利用综治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开展接访群众工作。三是市级人民接访员等相关工作已停止,各镇、县直各单位都有从事信访工作人员开展信访业务工作。
整改成效:已完成
4.意识形态工作方法有待提高。意识形态工作创新性不够,只选常规动作,方法单一,理论学习多,组织职工开展活动较少,近两年本单位未组织职工文化活动,需加强活动次数,增强职工思想力、凝聚力。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定期组织
工作研判,研究和改进工作方法,及时总结季度意识形态工作。
已形成了第一、二、三季度工作总结,并每次在全县意识形态会上进行汇报。二是利用“三八”、“七一”等节庆日,开展乒乓球、羽毛球、健步走等主题工会活动,丰富扩大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强职工队伍的团队意识和凝聚力。2024年2月、3月分别举办了“迎春杯”、“迎三八”职工羽毛球比赛活动。
整改成效:已完成,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树立“服务群众”意识方面尚需加强。局党组在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方面有差距。糜家塔村民反映暴雨导致其房屋裂缝,要求解决危房问题;圪洞镇南后庄村村民反应自家的土地无故被村委收回,核桃树被人偷偷砍伐问题。这些信访件经县接访领导多次批示后,局党组只是简单机械走程序,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不够,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解决。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国家信访局研究修订的《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程》、《国家信访局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程》等相关制度,规范受理、转送、交办、督办、审核、回访等环节。二是强化宗旨意识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人民信访为人民”的工作理念,为群众排忧解难。二是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及时解决好群众切身利益。目前,糜家塔村村民反映危房问题已解决了廉租房住房,圪洞镇南后庄村村民反映土地被村委收回等问题已全部解决到位,上访人已表示不再上访。
整改成效:已完成
2.案件办理质量有待提高。2020年“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行动开始后,中央联席办2020年以来共交办我县重点信访159件,这些案件虽已全部化解,但仍“倒流回仓”33件。由于局党组化解案件不彻底,思想教育稳控工作不到位,造成已化解的信访件出现“倒流回仓”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信访事项办理标准,对问题解决不到位、化解措施不落实、信访群众不满意的信访件,县信访联席办重新交办,杜绝出现假化解,化解后又“回仓”的恶性循环现象。二是用足用好县级领导带案下访、包案化解等手段,常态化、制度化采取一案双查、定期通报、重点约谈等措施,高质量、高标准推进案件办理。截止现在,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交办“倒流回仓”的33件信访件重新交办责任单位后,责任单位再次办理后已上报省、市信访联席办,省、市信访联席办全部认定化解,没有再次交办。
整改成效:已完成
3.工作作风不扎实。根据全市信访工作有关要求,持续开展大督查大调研大接访活动,领导干部坚持接访下访,倾听群众诉求,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但个别班子成员在县级领导接访时参与较少,记录信访工作日志次数不多,内容填写不完整,以致后期对信访情况掌握不全面。
整改情况:班子成员提高政治站位、转变作风,严格按照每
月制定的《方山县县级领导定期接访安排表》,在接待大厅值班值守参与接待来访群众,及时了解群众诉求,规范记录信访日志,掌握全县信访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提出科学意见建议。二是要求班子成员全部做好接访记录制度,定时检查。3月以来,班子成员在不外出的情况下,全部在接待大厅参与接访,并记录了信访接访日志。
整改成效:已完成,长期坚持
4.固定资产未入账。2020年1月至12月,该单位购买部分办公设备、家具等资产至今未列入固定资产账户。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新购入的计算机、打印机、椅子等固定资产及时建立台账,严格按照固定资产制度执行。二是责成办公室专人负责固定资产采购、实物登记、统计、定期盘点等业务工作,对应列为固定资产的物资及未登记入账的固定资产及时登记入账。目前,2020年1月至12月,政府采购的办公桌、办公椅等物品已由会计计入固定资产账户。
整改成效:已完成
(3)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监督检
查党组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去情况
1.股室长职位长期空缺。2019年3月18日中共方山委办公室、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方山县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方办发2019〔38〕号),信访局下设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复查股)、接访股、督查股。截至目前一直未按要求配备股室长。
整改情况:根据中共方山县委办公室、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方山县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方办发〔2019〕38号),下设3个内设机构股室长均为行政编制。目前我局现行政编制6名,实有行政人员5名,其中1人退居二线。针对实际情况与组织部门沟通,由分管副局长分别兼任督查股、接访股股长和办公室(复查股)主任,县里出台招聘计划后及时申报招录,目前正在推进中。
整改成效:正在推进中
2.事业人员年度考核程序不规范。根据方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联合印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考核程序为:总结述职、民主测评、了解核实、审核评鉴、确定等次(公示)、结果反馈。信访局2021年度、2022年度事业人员考核优秀人选评定,均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未按规定程序进行。
整改情况:2023年事业人员考核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按照总结述职、民主测评、了解核实、审核评鉴、确定等次、结果反馈的程序进行,进一步调动了事业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整改成效:已完成,长期坚持
3.“三重一大”执行不到位,末位表态制执行不严格。局党组在研究全局性工作安排、资金支出、干部评优等事项时,未严格执行“一把手”末尾表态制。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按照集体决策的有关程序进行,党组成员逐一发表明确意见和建议后,主要领导综合集体意见方可作陈述表态发言。今年以来事业人员、公务员评优、各单位考核等都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在研究招才引智、工会经费管理等方面主要领导都是按照末位表态发言形成决议。
整改成效:已完成,长期坚持
4.股级干部任命程序不规范。2021年5月21日,局长在市委党校培训期间,委任1名副职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干部任职事宜,且会议记录体现“某某同志为股级事业单位负责人”,未明确具体职务,印发的任命文件中体现为信访局服务中心主任。
整改情况:一是选拨任用股级干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二是规范会议记录选拨任用人员、职位、条件等。
整改成效:已完成
三、强化成果运用,坚持以发挥长效作用推动巡察整改
(一)持续深化思想认识。坚持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作为检验县信访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县信访局党组始终扛牢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持续发力推动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进一步增强狠抓问题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做到问题不清零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坚决把“后半篇文章”做深做实,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三)持续提升整改实效。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对信访工作的要求结合起来,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信访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机关班子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结合起来,真正做到通过巡察整改举一反三,实现全县信访工作新突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358-6021651;
电子邮箱:fangshanxinfangju@163.com。
方山县信访局党组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