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方山县2024年第二批未就业青年 就业见习报名工作的公告
来源: 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4-10-08 17:07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24号),帮助我县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以及16--24周岁的城乡失业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就业竞争力,尽快实现就业,现将第二批审核合格的11个就业见习岗位予以公布,并将就业见习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人员范围、条件及要求
离校两年内(2023、2024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周岁的城乡失业青年以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方山县户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建档立卡的脱贫户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各类见习报名人员均须未参加过就业见习计划)。
二、见习期限、见习期间的生活补助及人身意外伤害险的缴纳
1.见习期限:见习期为12个月。
2.见习期间的生活补助:见习单位给见习人员按规定发放生活补助。生活补助标准为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780元/月)。人社部门给予见习单位60%的见习补贴。
3.人身意外伤害险的缴纳: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保额不低于98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险。人社部门按照每名就业见习人员24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保费补贴。
三、见习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1日。
2.网上报名:见习人员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s://rst.shanxi.gov.cn/),点击进入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点击“个人用户登录”进入到政务网的统一登录页面,切换至【个人登录】,进行注册、登录,登录成功后点击就业见习人员申请,即可进行网上申报。
3、线下材料提交:
网上提交成功后,需本人提交纸质材料:
《山西省未就业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附件2)
提交材料地址:县人社局大学生创业就业基地大厅
注意:网上报名和线下资料提交二者同时完整才算报名成功。
四、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县人社局依据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等进行见习人员申请批量审核。
五、签订协议及上岗
根据岗位要求及见习人员报名情况进行合理的人员和岗位分配,对报名岗位超额或缺额的,进行适当调剂,组织面谈,用人单位确认见习人员名单后统一进行网上匹配,同时提交纸质材料至县人社局备案并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联系电话:0358-6022427
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