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方山县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 参与主体的通知
来源: 方山县工信和科技局 发布时间: 2024-09-23 10:06
方山县各家电、电动自行车、家装厨卫销售主体:
根据省、市商务部门安排,现就拟参与我县家电以旧换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和家装厨卫焕新活动的商户,进行公开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活动时间。家电活动拟于10月1日启动至年底,电动车、家装厨卫活动时间暂未定。
(二)补贴范围。
1.家电产品包括15类:(1)冰箱(含冰柜、冰吧)(2)洗衣机(含烘干机)(3)电视(含激光电视、投影仪)(4)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新风)(5)电脑(含学习机、不包括平板和组装机)(6)热水器(含壁挂炉)(7)家用灶具(含集成灶)(8)吸油烟机(9)蒸烤机 (10)洗碗机 (11)消毒柜 (12)净水软水机 (13)空气能采暖机 (14)扫地机器人(15)智能门锁。
2.电动自行车、家装厨卫产品要求为取得生产许可证及合格证的国标产品。
(三)补贴标准。
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不以交旧为前提,2级以上能效或水效产品,补贴最终销售价格的15%;1级以上的补20%,未规定能效或水效标准的按15%标准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 元。
电动自行车、家装厨卫产品补贴标准暂未定。
二、参与活动主体要求
1.在方山县注册登记,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产品需具有统一的国标编码,并提供品牌授权书或资质证明(省级及以上)。
2.财务和进销存管理制度健全,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能够建立相应台账;
3.近2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综合处置能力,近期在类似政策或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5.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区域覆盖能力,有完善的送货、安装、调试、维修等售后服务体系,有一定的收旧能力,能够按照相应标准和市场价格对旧产品提供置换服务;
6.遵守本次补贴活动规则,接受事先垫资、过程结算,接受主办方修改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活动:
7.具备和服务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
8.接受社会各方监督,配合做好各项审计工作;积极协调处理补贴活动相关诉求纠纷,不得变相提高产品价格,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三、申报须知
1.申报资料。请有意向参与上述活动的销售主体,到县工信和科技局(商务局)商务股咨询并领取省市县相关文件及申报的模板资料。联系人:张翼 15935875180。
2.申报时间。参与申报的销售主体,按要求填报相关资料及征集表,务于2024年9月26日前报回我局。
方山县工信和科技局(商务局)
2024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