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方山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来源: 方山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4-09-03 09:10
各镇:
为实施好方山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提升秸秆“五料化”利用水平,根据吕农办发﹝2024﹞5号文件精神,现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一家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实施内容
(一)项目名称
方山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二)实施内容
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实施主体在实施项目期间购置的秸秆回收机械设备(包含小型收割机、打捆机、打包机等)进行补助,补助资金15万元,实施主体自筹资金不低于5万元。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从事农作物秸秆收储运及综合利用的经营主体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和养殖大户等。
(二)申报条件
1.所有申请的实施主体必须依法在方山县相关部门登记、注册或依法批准成立;
2.有营业执照和银行对公账号,财务管理规范;
3.主体法人信用良好,无失信记录;
4.具备秸秆综合利用的设施设备等。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9日止,逾期不再受理。(地址:方山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生态和植物保护股。联系人:史利军 电话:0358-6022109)
三、遴选程序
通过方山县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遴选通知。参选主体按照遴选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文件资料。实施主体申报材料经乡镇初审合格后推荐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请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按评分排序确定初步实施主体,并在方山县政府网公示7天,无异议后,最终确定实施主体。
附件1:方山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
附件2:方山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主体实施方案
附件3:方山县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承诺书
附件4:方山县2024年秸秆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资料装订目录
方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日
附件1
方山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
主体名称 |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地 址 | |||
申报主体简介 | 申报主体签字: 年 月 日 | ||
秸秆综合利用模式 | |||
申报实施内容 | |||
镇政府推荐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专家评审意见 | 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2
方山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主体实施方案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申报主体简介
三、实施内容
(一)实施内容及规模
(二)资金筹措及使用方案
四、主要措施
附件3
方山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承诺书
(主体名称)申报参与《方山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及实施,特承诺如下: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所申报的建设内容未享受相同的政策补贴,并严格按申报或批复内容完成秸杆综合利用建设任务,如出现重复申报、虚报冒领等违规问题,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项目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方山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资料装订目录
1.申请表
2.企业简介
3.承诺书
4.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7.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8.银行征信证明
9.相关土地证明
10.相关佐证。主要为生产设备图片;生产基地图片;秸秆收储运图片;宣传推广图片;获得国家、省、市、县级表彰荣誉证书复印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