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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方山县2023年未就业青年就业见习报名工作的公告

来源: 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3-08-14 08:00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24号),帮助我县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以及16--24周岁的城乡失业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就业竞争力,尽快实现就业,现将审核合格的75个就业见习岗位予以公布,并将就业见习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人员范围、条件及要求

离校两年内(2022、2023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周岁(1999年8月1日之后--2007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城乡失业青年以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方山县户籍)。

(各类见习报名人员均须未参加过就业见习计划)。

二、见习期限、见习期间的生活补助及人身意外伤害险的缴纳

1.见习期限:见习期为12个月。

2.见习期间的生活补助:见习单位给见习人员按规定发放生活补助。生活补助标准为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780元/月)。人社部门给予见习单位60%的见习补贴。

3.人身意外伤害险的缴纳: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保额不低于98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险。人社部门按照每名就业见习人员24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保费补贴。

三、见习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至8月18日。

2.网上报名:见习人员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s://rst.shanxi.gov.cn/),点击进入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点击“个人用户登录”进入到政务网的统一登录页面,切换至【个人登录】,进行注册、登录,登录成功后点击就业见习人员申请,即可进行网上申报。(见附件2)

3、线下材料提交:

网上报名成功后,需本人提交纸质资料:

(1)《山西省未就业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附件3)

     (2)《就业创业证》(附件4)

4、办证地点:方山县人才市场(积翠公园对面)

提交材料地址:县人社局309办公室

四、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县人社局依据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等进行见习人员申请批量审核。

五、签订协议及上岗

根据岗位要求及见习人员报名情况进行合理的人员和岗位分配,对报名岗位超额或缺额的,进行适当调剂,组织面谈,用人单位确认见习人员名单后统一进行网上匹配,同时提交纸质材料至县人社局备案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人社部门对确认见习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正式到岗见习。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58-6022427

     附件1 2023年方山县就业见习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就业见习个人用户手册(目录修正).docx

     附件3山西省未就业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xls

     附件4《就业创业证》申领登记表.xlsx


  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