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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公告

来源: 方山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3-05-31 09:22


根据吕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申报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通知》(吕农发〔2023〕93号),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省域内大中专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协会、家庭农场,以及职教中心、农广校、农技推广机构、职业培训学校等。

二、申报资格

1、培训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务核算,无不良诚信记录,运营状况良好,自愿在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2、服务主导产业,产业优势明显,特色鲜明,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3、具备学员现场学习、技能操作、观摩实践、经验交流的实训实习基地或合作实训基地。

4、具备培训所需的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等。

5、具备或能聘用一批较为稳定的培训教师或技术指导团队。

6、具有开展后续跟踪服务的能力,能够完成培训资料和数据的采集、管理、上报和建档工作。

7、部、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学校)、田间学校优先录用并承担培训任务。

8、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训专账,年度任务完成后进行项目专项审计。

9、对省市两级抽查整改不到位的机构不得申报。

三、申报需提交的资料

1、申报机构申报审核表。

2、申报机构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机构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报机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申报机构课堂教学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实训基地照片。

6、申报单位其他获奖证书。

7、申报单位出具培训中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训专账,年度任务完成后进行项目专项审计的承诺书。

四、有关要求

1、按照培训机构自愿申报的原则,向方山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申报机构对所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方山县农业农村局将对申报机构进行实地考察、审核,择优筛选后向吕梁市农业农村局推荐。

2、培训机构要按照要求提供相关印证资料,并将所有申报资料一式2份(市县各留1份),统一A4格式装订成册,于6月2日18:00前报方山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王茜华 0358-6022109


附件:2023年吕梁市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审核表.doc


方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