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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日期:
2025-03-21
来信主题:
关于方山县教育体育局签发的方教信(2025)1号文件复查申请的问题
回复时间:
2025-03-26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内容:
关于您反映的信访事项,方山县教育体育局已于2025年3月21日作出新的《处理意见书》(方教信(2025)4号文件),并用短信方式告知您。任美霞已于2025年2月20日已办理辞职手续。如不服本次处理意见,可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方山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复查申请”。